白龙湖、亭子湖(以下简称“两湖”)总库容67.7亿立方米,总水面面积186.6平方公里,是长江、嘉陵江上游重要的生态涵养地和水源地。为更好保护和开发利用“两湖”丰富的水资源,发展生态渔业,市政府和“两湖”相关的利州、青川、昭化、苍溪、剑阁五县区政府共同出资成立了国有独资企业—广元市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业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内设综合部、财务融资部、白龙湖生产部、亭子湖生产部,管护部、技术部、营销部。主要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销售,养殖技术推广开发,垂钓服务,餐饮服务及农业观光旅游。公司紧紧围绕市委市府提出的“打造中国西部最大的淡水生态有机鱼产业基地”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广府办发〔2016〕38号、6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一心、一轴、两线、两关”工作思路,即以品牌建设为中心,以成鱼捕捞为传动轴,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抓住渔业管护主线,严把入库关,过好销售关,构建公司管理体系,加快基地建设步伐,大力发展“两湖”生态渔业产业。旨在通过发展“两湖”生态养殖,加快沿湖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产业发展,带动沿湖群众增收致富,脱贫奔康。
发展生态渔业,实行政府主导下的资源整合利用,采取“政府管理水面、公司经营水产”的模式,市、县区政府共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湖区管理机构共同承担具体的规划、组织和监督管理职责。
一、总体思路
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的发展思路,在严格保证水质良好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渔业,带动湖区群众增收致富,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渔业发展与旅游开发同步发展的路子,打造西南地区最大的淡水生态有机鱼基地。
二、养殖方式
市政府将“两湖”水产养殖经营权、行政许可给市渔业公司,渔业公司按“人放天养”模式在“两湖”水域发展生态渔业养殖。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向“两湖”投放以滤食性鱼类或鱼卵为主,杂食性鱼类和底栖鱼类为辅的放养方案,采取人工控制,实现自然资源向鱼类资源转换;采取生物措施,控制凶猛鱼类和野杂鱼,不断优化生物种群结构;禁止网箱养殖,投饵投肥,减少面源污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并受政府支持鼓励在有条件的沟岔支流进行生态立体养殖,增值放流高端品质鱼类,增加效益。
三、建立联防联控共管机制
按法定管理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两湖”生态渔业发展的规划、审批、执法、监督、协调、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市两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公安、农业、海事、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五县区湖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头筹协调本地公安、农业、海事、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辖区内“两湖”水域联合执法。
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破环性捕捞以及禁渔期捕鱼等非法行为,重奖举报人,充分调动库区群众参与管渔、护渔积极性。严禁各类船只在“两湖”范围内进行非法捕捞,“三无”船只由所在县区政府负责依法取缔,维护正常渔业秩序。
四、规范垂钓管理
垂钓者只能在统一规划建设的垂钓平台或规划的自然垂钓区域钓鱼,实行有偿垂钓,禁止非规划建设的区域垂钓,禁止一切形式的夜钓。市生态渔业公司是“两湖”垂钓产业经营主体、管理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监管责任以县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乡镇以农业服务中心为主,充分调动和整合其他基层站所执法力量,负责辖区内渔政执法、日常管护、安全生产及湖面垃圾打捞工作。
按照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市生态渔业公司将“两湖”年度捕捞计划报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集中统一捕捞。捕捞作业遵循通航及水上安全相关规定,不得危及航行安全。
五、科技支撑
渔业公司引进高等院校专业人才,逐步建立独立实验室和技术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聘请国内水资源保护和水产专家作技术指导,建立“两湖渔业发展院(博)士指导站”,常年监测“两湖”水域水质,评估鱼产力,制定科学放养方案,为“两湖”生态养殖提供科学的养殖方式、养殖品种、生物技术、加工流通、病害防控、渔业信息、技术培训等方面的科研和技术服务。
六、收益分配
一是资源性收入。公司缴纳的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全部上缴市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按股权比例拨付给相关县区。
二是经营性收入。公司所得利润分项目部核算后,提取不超过10%法定盈余后,按市、县区投资比较进行分红。
三是设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市、县区资源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作为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用于“两湖”移民扶持、脱贫奔康、渔政管理、旅游开发等相关产业发展,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着力构建种苗培育、水产养殖、精深加工、储运销售、休闲旅游等产业的配套开发,励志通过3-5年的努力,将“两湖”打造成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淡水生态有机鱼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