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资源管护成效明显
来源:原创 | 作者:广元生态渔业 | 发布时间: 2017-07-11 | 770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2016年9月以来,为有效保护国有资产,有序开发利用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资源,造福沿湖百姓,公司与市、县两级湖区管理局、农业、公安(派出所)一道,全力加强生态渔业管护,基本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和全天候工作,成效明显。
       一、管护宣传到位。公司利用禁渔期平台进行了广泛宣传,白龙湖和亭子湖各管护站全站动员,利用车、船(租用)在沿湖乡镇大力宣传,张贴禁渔通告、设置宣传标牌;进入村、组及农贸市场发放宣传资料;在重点河段、库区码头张贴禁渔通告,共张贴横幅199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搞好摸底调查,掌握沿湖渔民使用禁用渔具的情况及农贸市场批发、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二、管护力量到位。一是管护队伍健全。公司成立了管护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18名专职管护人员(含船舶驾驶人员),在沿湖群众中择优吸纳51名临时护渔人员,在白龙湖设立了青川、利州2个管护站,在亭子湖设立了红岩、黄龙、虎跳、店子、张王、青牛、闻溪、江口、樵店、苍溪10个管护站,负责日常巡查管护工作。二是管护设备完善。在鸳溪镇、虎跳镇、青牛乡、沙州镇、金洞乡设立了5个沿湖办公场所(含办公座椅、举报电话),为管护部配备了巡逻快艇4艘(白龙湖2艘、亭子湖2艘),配备摩托车19辆,救生衣200件,救生圈10个,防暴头盔70顶,防爆叉20支,手提灯30盏,喊话器6个,夜视录像望远镜1个。
       三、管护机制到位。一是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制定了《生态渔业管护办法》《管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护渔人员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摩托车管理办法》《船艇安全管理办法》《渔业船艇安全驾驶管理办法》《船艇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快艇驾驶员职责》等,严格落实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激发了基层员工工作热情,保证了管护工作的高效开展。二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建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举报奖励机制,对外公布24小时值班热线,接受广大渔民和群众监督和举报。对举报线索迅速调查核实,按照挽回经济损失金额比例,重奖举报人。禁渔期内,共接受举报10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公司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金1万余元,激励了群众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保护国有渔业资源的自觉性。三是创新管护工作方法。公司积极摸索渔业资源管护工作新方法,做到五个结合:即联合检查与分散检查的结合、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的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检查的结合、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的结合及明查与暗访的结合。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管护队员积极热情,昼夜坚守,战严寒、斗酷暑,放弃休假,为保护国有资产奋战在一线。
       四、协调管护到位。与市、县区农业、湖区管理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依靠行政执法力量,有力打击“两湖”毒鱼、电鱼、炸鱼、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五、管护成效到位。截止目前,累计联合巡湖8万余次,缴获渔获物1700余斤(已全部按照规定处理),处理违规钓饵200余斤,销毁虾笼700余个,累计劝导制止非法捕捞人员290余人次,收缴销毁大型网具180余副,没收电鱼设备6套、非法捕捞渔船3艘、私人皮划艇2艘。


       其中公司与青川县白龙湖管理局综合执法队、水上派出所查处电鱼违法行为2起,收缴电鱼设备一套,罚款近9000元,收缴网具50余副,收缴虾笼210个,价值达10万余元。昭化区红岩镇水陆派出所联合公司成功抓获两起非法电鱼行为,其中一人触犯刑法,被判处五个月拘役。公司苍溪、青牛、虎跳管护站护渔工作也可圈可点,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