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两湖”生态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宣讲<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发展宣传提纲>》的通知要求,市白龙湖管理局、利州区湖泊管理局、昭化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剑阁县亭子湖升钟湖管理局、苍溪县亭子湖管理局、青川县白龙湖管理局、市渔业公司成立了宣传工作小组,分别对利州区、昭化区、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各沿湖乡镇进行了政策宣讲。
各工作小组深入移民村(社区),耐心细致地向当地移民和渔业工作的干事职工详细讲解生态渔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经营模式、利益联结机制,并与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了会谈,通过在沿湖乡镇召开移民、渔民代表专题座谈会议、派发宣传提纲、广播循环播报、安置宣传展板等宣传方式,凝聚群众发展生态渔业共识,指导沿湖群众用正确的、可行的方式促进库区经济发展,为持续开展的“两湖”生态渔业生产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